1 ) 细品《北京人在纽约》:阿春,活得如宝石般灿烂的女性
《北京人在纽约》的开篇讲: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可想而知,一个人踏入美国,就开始了炼狱的人生——人生所有的丰富多彩和酸甜苦辣,都在其中经历。
男人在其中生存已经是困难的,而一个女人要想生存下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而阿春,这个女人,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活的如宝石般灿烂。
1、知悉生存法则,无情又深情
阿春和男主王起明的第一次会面,以发生冲突告终。王起明自诩是艺术家,而阿春明白:生存下去,才是王起明目前的重点。
她一边可惜王起明的才华,一边严肃而又鄙视的告诫着他:在美国要想获得生活的资格,不要在没钱的时候以艺术家自诩。
她是无情的,不愿意请同胞喝一杯水,看不起他的情怀和矫情,用严格而又廉价的薪水来衡量工人的辛苦,并且不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因为她知道,在美国任何地方都是剥削,在她这里好过其他地方。
然而她又充满着情义和热情的。当饭店忙不过来时,她会亲自操刀干活,再苦再累的活她都能受。
厨房需要洋葱,王起明在切的时候,辣的眼泪鼻涕横流。而阿春呢?一把夺过菜刀,二话不说直接上手,噼里啪啦切了一通,面无表情,惊呆了王起明。
她不怕辣吗?也怕。为什么不做声,不露色?因为她知道这是生存的代价。
什么样的女人最幸福?享得了福,吃得了苦的女人最幸福。而阿春就是这样的女人。
要想存活,就得吃得了苦,受得了罪,那些心里的委屈、矫情,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只能通通抛之脑后,用一双手撑起生存的空间,夺取自己生存的机会。
后来,王起明因为生存不下去,打算和郭燕一起回国。阿春见了王起明,他们二人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阿春: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了晦气!
起明: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他妈的美国!我讨厌这儿的一切!
阿春:只有成功的人才配说这种话!
起明:你太势力!
阿春:是吗?如果你说我势力的话,你说对了。所有能生存下来的人,根本用不着回去!
起明:你站住!
阿春:我告诉你!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
这是她用自己多年的经历总结的经验,里面含着她的泪,她的苦,她的笑,她的暖,然而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不易。
但是她不care,她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的幸福,活的自我,活的有追求,活的有尊严。
我佩服这样的女人,活的比男人更坚强,也比男人更柔情。
2、不管在怎样的年龄,她都是最美的。
阿春一直都是以最美的形象示人,成熟,优雅,充满韵味。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恰到好处的展示着她的身姿,她的每一笔眼线都描绘着她不可抵挡的魅力,她的每一只口红都有彰显着她独一无二的风情。
看着阿春,你会不自觉地觉得30多岁的女人真美。
王起明的女儿宁宁因为厌恶阿春,多次用言语和行动伤害阿春的自尊。可是在一次酒吧里,阿春对宁宁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彻底地为自己扳赢一局,并且让宁宁无话可说,更让观众佩服。
她说:
“你年轻漂亮,可惜太不成熟了。
你的裙子又贵又漂亮,可是太大了;你的口红太红了,你这个年龄少女的清纯,被你这张精心描绘的嘴反而弄得复杂了;你的眼睛长得很漂亮,可你不应该画的太重,看起来显得很脏。
我有这个自信,在我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我之所以以一种使你印象深刻的方式给你说这些,主要是想提醒你:不要轻视别人,更不要轻视别人的感情。“
自信,骄傲,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不仅仅是脸上不可逆转的皱纹,更多的是心智的成熟,性情的稳定,抹不去的骄傲和有底气的自信。、
3、具有聪慧的头脑,同时深谙人性
剧中阿春的初次露面,就是与一位曾经和她上过床的男人发生争执,因为那个男人私自动用了饭店的财务。
阿春把财务和情感分的很清楚,楚汉之界不可逾越。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爱情都比鸿毛还轻——她对自己狠,对他人也狠。然而这样的狠却是包含着平等与尊重。
王起明向她借钱,即使是上一秒鱼水之欢,下一秒她依旧坚持让他打借条,规定利息与还款期限,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受影响。
在王起明把钱还清之前,她不再把自己交给她。一直到他把欠款还清,他们才真正的把爱情纳入日常事宜。
即使这期间王起明挣得盆满钵满,钱财如流水般流到口袋里,阿春也丝毫不为所动。她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着这个她爱的男人,可是还是要等他把欠款还清。
这是社会的生存法则,如果一个女人不懂得这个,那么她会吃很多亏。特别是像阿春这样的女子,独立生活在残酷的社会里,聪明如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女性都会犯一个错误:当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之后,似乎一切都变得和对方分不清界限,不仅仅是身体,还有财务和生活。
其实要想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最重要的就是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要对自己的事物拥有发言权。这是女人自信的底气和支撑,万万不可丢弃。
王启明投资楼盘,沉浸在未来会赚几百万的想象中,可是阿春指出:”你需要多看报纸,看经济版报纸。“面对王启明的不屑一顾,她又委婉的说明:“我知道你做生意一直很顺,但是物极必反。”
拥有敏锐的经济头脑的同时又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方面为他的成功开心,可是面对客观经济形势,又隐隐的担心着他。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知道经济形势有问题,为什么阿春没有及时阻止王启明呢?因为阿春是聪明人,她知道王启明的野心,而且经济形势虽然不好,但谁又能说王启明就是经济链条上的最后一个人呢?
做为女性,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对方身上,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在王起明投资房产失败,几近破产时,阿春也在为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而焦头烂额,可是她还是尽力帮助王起明走出困境,在他最凄惨的时候选择支持他。
4、从不抱怨,用行动和实力化解生活中的困苦
阿春的孩子杰米因腿部患有骨髓炎,阿春把他带到身边,用中医为他治疗,也初见成效。但是孩子的父亲卡特却把阿春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阿春虐待孩子,并且剥夺了孩子的访问权。
如果换做一般女人会怎么办?找男人哭诉?大声控诉不公平和自己的委屈?默默地承受着法院的处理?
可是阿春都没有。
面对孩子父亲的指控,她穿着神采奕奕,踩着高跟鞋,挂着自信的笑容,带着自己的律师,不卑不亢的找卡特谈判。虽然最后法庭判决她输了,但是她还是令我佩服。
面对法院的决定,王起明问她:”你就这么忍了?“阿春非常平静却又自信地说:“不,我要到州际法庭告他们。”
那自信的神态和为自己夺回应有权利的态度彻底把我征服!
在美国,经济实力不强的一方想胜诉很困难,但是阿春在三年后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赢得了对儿子的探视权,并且亲自用中医治好了杰米的骨髓炎。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王起明濒临破产的时候,可是她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事情去劳烦王起明,反而为他出谋划策,帮助他度过经济大危机。
做女人不容易,可是当你拥有自信,拥有选择权,公正又尊重自我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对女人并不残酷。
女人,可以活的比男人更酷。
2 ) 时光已飞逝许多年
这么多年以后,当姜文已经拍了《太阳照旧升起》
我才在电视里重温这部片子
之前我所记得,只有刘欢的time and time again
严小频和他都是寻常人,王姬也是
只有你到了纽约,才能明白,有太多事情由不得我们抉择
是生活抉择我们的方向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方向,尽力奔跑
义无反顾
如果你爱他,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很他,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地狱
天堂地狱,一线之隔
看王启明地狱到天堂再落到地狱
其实他只是孤独,他只是想有个人一路相伴
天堂地狱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3 ) 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染上晦气
全剧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王姬穿着红色的长衫戴着墨镜扭头说出这句话的那幕;全剧最喜欢的一幕,也是王姬穿着红色的长衫,摸着坐在公园长椅上像个找不到妈委委屈屈的小孩的姜文的头的那幕。
后来一张图成了我的头像,一张图成了我空间的背景图。
对于北京在纽约这部剧,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这是一部寒冷的基调中带着温情的剧,一如整部剧都是在冬天拍的,所有人都穿着那个世纪流行的妮子大衣一般。
整部剧里我最爱也觉得最立得住的人就是王姬,王姬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非常自洽的人,她的行动逻辑始终如一,她对人对己都有着高标准,并且头脑清醒,不犯傻,不冲动,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似过于现实的人确是整部剧中最有温度的人。她在王启明刚来美国一穷二白的时候就看上了他的才华;在王启明混不下去准备离开美国的时候送别他,当然也是准备狠心放手了,结果没想到反倒把他敲醒了;然后在王启明需要钱的时候投资他,哪怕他也没有对她很上心;在王启明跟前妻纠缠不清的时候一次一次帮前妻说话;对宁宁也是非常公道;为夺回对自己的儿子的探视权坚持不懈。总之,这是一个整部剧里面最有温情的角色,她对人对己高标准却不苛刻,处处反而流露人的温情。
剩下的角色,比如王启明,我觉得是立得住的,但是我却没有那么喜欢他,一如我不喜欢郭燕一样,他们俩对待孩子简直就是生而不养,两个人各自沉浸在自己悲伤的小世界里仿佛宁宁根本不存在,在宁宁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时候消失不见,宁宁当时才十六岁,他们两个做父母的就像没这个孩子一样,直接导致后面宁宁选择了跟他们父母截然不同的道路,我愿意称之为觉醒,她是继王姬之后第二个有着强烈自我意识的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跟原生家庭进行割裂,最后剧里没有交代,但是我愿意祝福宁宁,她值得一个幸福快乐的人生!
白秀梅是一个我不能理解的角色,可能我人生阅历不够,亦或者是我们俩是完全不同的人,她说她是为了帮别人拿绿卡,又说她想有个家不在意别人的过往甚至到底有没有别的女人,然后又说自己爱David胜过一切,她的一切行为似乎都与她的愿望背道而驰,她明明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女人,但做出来的选择却让我觉得她是不是脑子坏了,亦或者像圣雄甘地那样,别人打脸我把另一半也送过去?丢鞋丢一双?她总在成全别人,却不愿意成全自己,我觉得这里面还是有点残缺的心理,她也许并不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
郭燕,前期好妻子好妈妈,后期背叛丈夫还对女儿撒手不管,最后读phd回国当医生去了,她的故事简直就像某部日剧里面对儿子撒手不管离家出走读phd最后生了新女儿导致儿子心理变态终其一生找妈妈里面的妈妈,我都在想她这个人怎么这么立不住,而且她的内核真的好弱,我看着她喝酒喝得什么都不要的样子,宁宁在她面前痛哭的哀嚎,她却还在那里喝喝喝,我真想一巴掌过去,成年人做事情考虑后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好吗,她简直不像个成年人。
David,我很喜欢并且立得住的人,他或许有点自恋倾向甚至NPD,但是因为他太贴近我所认识的一类美国人,所以我认为他是非常真实的,而且他最后的结局也很可爱,这个终其一生对中国文化中国女人感兴趣的男人,最后终于选择了自己喜欢做的事,也是有一个非常圆满的结局了。
至于纽约,纽约可能就是那股名利和金钱的象征,也许就像开头所隐喻的有钱你可以上天堂,有钱你也可以下地狱,为了钱,这里面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宁宁是一个特例,她就是那个看透了这里面每个为了钱,而选择不要钱的人,所以她才要去非洲拯救小孩,她要跟同学的爸爸结婚,她不要那个为了钱而扭曲的社会,她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净土。
而最后我想说,自己来美国也六年了,剧里面的一切跟我的生活却很遥远,我的生活更像是小马宝莉一样,发生在农村的故事😂
果然不要跟钱纠缠太深,就会过得比较幸福快乐,这样的话,我站宁宁!
4 ) 它叫《北京人在纽约》,但它无关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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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一部电视剧横空出世,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观剧热潮:街头巷议、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间,轰动性的电视剧层出不穷,但能够掀起如此社会性轰动,并且深刻地改变着国人观念的电视剧,或许只有两部,一部是1990年播出的《渴望》,另一部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北京人在纽约》。
【西洋镜】
《北京人在纽约》能够火遍中国大地,理由当然有很多:
这是第一部全程在美国拍摄的影视剧,对于当时还没能真正意义上“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来说,一切都那么新鲜,一切都那么“奇观”:曼哈顿岛耸立的混凝土森林、满口中文的美国资本家、以汽车为主的交通体系、装潢风格现代的居家内景、霓虹闪烁的布鲁克林街头...主创用在1990年代还很少见的银行贷款的方式,斥资150万美元、历时三个月的时间在美国拍摄了这部电视剧。由于这种贷款出国拍摄的方式在当时几乎闻所未闻,拍摄贷款的申请甚至一路上呈到了当时的国家领导人李瑞环手中。
彼时,中国也恰逢“出国热”,1990年坊间风传当年将会是托福最后一次在中国举办考试,报名考试的人将驻京的美国考试中心围得水泄不通,出国念书、出国淘金,是当时的时代主旋律。但是美国领馆高居不下的拒签率、外汇兑换限额、高昂的出国成本...所有这些,使得出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概念。而《北京人在纽约》就成为近距离“接触”美国的最佳途径。
当然,《北京人在纽约》以其在当时人看来大胆的故事主线(情人、异国恋、离婚等话题,在彼时的中国影视剧里还不多见)、对异国文化“异域性”的呈现,以及几位主演(尤其是姜文和王姬)性格鲜明的出色表演,使这部电视剧获得了高达67%(一说57.3%)的收视率,可谓万人空巷。之后更是被删减成了两个小时的电视电影,在美国PBS电视台播放。
在大洋的另一边猎奇、窥探、凝视美国——从表面上看,《北京人在纽约》给了全体国人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如看西洋镜一般地,沉迷在异域世界之中。
【电视版《海国图志》】
1993年之前,中国人想要了解美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海外归来的亲友,以及以《加里森敢死队》(Garrison's Gorillas)、《神探亨特》(Hunter)为代表的纯商业影视剧(但是这类影视剧,对于想要了解当代美国社会的生活与文化的观众来说,几乎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唯一的例外或许是《成长的烦恼》[Growing Pains])。
1980年代的中国社会,弥漫着三种热潮:西方文化热,中国文化批评热和文化寻根热——这三种热都与《北京人在纽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980年代出国热潮中的很多人,都在回国后把美国描述成了天堂一般的存在。在当时北京各大高校风靡一时的讲座中,很多留美归来的知识分子,把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形容成一个“完美社会”:制度完善、机会均等、社会文明。当时的学生对于那些身临其境大谈“出国感受”演讲的热情,要远超过对僵化老套的专业课的兴趣。很多留洋的人,未必真的在国外混得很好,但或是出于“报喜不报忧”让父母妻儿宽心的心理,或是出于面子、自尊,或是真的不太了解西方世界的真实运作,在归国的人口中,美国,确实充满了机会和希望。
而经过报纸、媒体和亲朋好友的口口相传,全社会对于西方文明的向往更是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各种世界文学名著、学术名著、哲学名著的翻译如火如荼,排队购买的读者也是人山人海,国人对于“开眼看世界”、拿来主义所抱有的热情是我们今天所难以想象的。这就是中国1980年代广义上的“西方文化热”。
而彼时中国知识界乃至社会,也弥漫着一股“自我仇恨”的情绪,很多人都对中国的历史传统产生了怀疑,开始反思中国人的劣根性、中华文明的落后性等话题。电视纪录片《河殇》可以说就是这种“自我仇恨”的重要表现——这就是“中国文化批判热”。
而第三种“寻根热”,我们将会在最后一部分详解。
《北京人在纽约》可谓是对这些“崇洋媚外”思潮的反动。这部电视剧对美国社会崇尚强者、弱肉强食、利益至上的商业环境直言不讳:第一集中王起明和郭燕刚落地美国,就被郭燕的姨妈丢在了地下室中,还没有结束一天的旅行,就已经身背900美元的债务,两个满怀憧憬和希望的追梦者就遭遇了“无情”的下马威。而之后,郭燕更是遇到了大胆示爱的美国老板大卫,大卫后来明知郭燕是有夫之妇,但仍然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可与此同时,大卫又“爱慕归爱慕,生意归生意”地对郭燕的工作提出了苛刻的要求,美国人这种将亲密关系与职业态度截然两分的处世哲学,无疑也与中国重人情味的人际惯习格格不入。
电视剧开始的那句题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当年更是火遍大江南北。中国人对美国的印象,也从原来的天堂,变成了践行者赤裸裸丛林法则的商业社会。
《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美国,对于彼时的中国人来说,无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残酷险恶、冷漠无情、成王败寇、崇拜强者,所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可以被简化成钱,金钱是一切行动的基础,哪怕夫妻、血缘也不能逃脱其外。在这个意义上,《北》确实以其超高的收视率,给当时所有中国人都好好上了一课:美国,或许是天堂,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更像是地狱。
但今天的我们,就算没有出过国,也对美国有了更多、更准确、更全面的认识。一方面,它枪支横行、社会分裂、价值观冲突严重、种族歧视或隐或现、贫富差距严重、中产阶级非常恐慌;但另一方面,美国仍旧是世界第一强国,坐拥世界上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很多美国小镇虽然不至于花团锦簇,但也安详和乐,社区关系融洽,相当一部分的美国人仍然真诚、善良、友好、乐于助人。
事实上,《北京人在纽约》所表现的美国,也仅仅是另一个极端的美国,绝对不是什么所谓现实主义、写实主义地对美国的呈现。就算是美国最无情、最冷漠、最商业化氛围浓重的纽约和纽约的银行家们,在911事件发生时,也不尽然是唯利是图、惜命如金、只知有己不知有人的自私鬼。事实上,当1997年《泰坦尼克号》(Titanic)上映时,报刊媒体上所引用的“资本主义也是有人情味”这句话,其“反击”的潜文本,就是《北》中给无数中国人留下极端深刻印象的资本主义的无情。
《北京人在纽约》不单单是一部电视剧。它无疑是新时代的《海国图志》,让有幸生活在影像时代的中国人,能够更加具体、感性地感知到“美国”乃至“资本主义”的面貌。它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也不仅仅是国人对于剧情的热烈讨论,同时还有对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在观感上的巨大裂变和逆转。很多热烈拥抱“西方文化热”和“中国文化批判热”的国人开始重新调整立场来看待西方,而“出国热”也在很大程度上有了降温。《北》对于西方近乎妖魔化的“极端”描绘所带来的广泛的社会影响,直到2000年之后才渐渐消散。
如果说西方人以奇观化和妖魔化的视角来看待东方人,这是所谓的“东方主义”的话;那么《北京人在纽约》也呈现了一个极度东方人视角的、被扭曲的西方世界,我们或许可以把它称为《北京人在纽约》的“西方主义”(Occidentalism)。而这种西方主义背后所折射的,其实是这部电视剧更为隐蔽的内核:
《北京人在纽约》,虽然全程在美国拍摄,但其实与美国无甚关系。《北京人在纽约》实际上是一部关于中国的电视剧,是一部关于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奋斗生存和性格内核的电视剧;更进一步讲,它是一部关于“寻根”的电视剧。
【寻根】
《北京人在纽约》反响热烈,但是关键词不外乎:美国文化、资本主义,以及在美国的中国人所承受的生存压力,以及他们去美国后所发生的性格转变。就连学术界在讨论这部《北》时,多半也是将其放在东西文化冲突的视角中,比如刘禾、杨美惠、罗丽莎(Lisa Rofel)等受西方训练的学者,也更多关注的是《北》中的跨国性、postsocialism、大众传媒等。
但实际上,《北京人在纽约》是一部关于“(中国人)美国化失败”的电视剧,它所关心的,更多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传统,而非美国。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出版《剑桥中国史》以及很多海外汉学著作,这些以西方人视角来阐释中国历史的书,迅速在中国走红。很多中国人一方面震惊于西方人看待中国历史的一些视角,一方面也觉得很多自身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的事情,原来在西方人眼中会有那么丰富的文化内涵。比如孔飞力(Philip A. Kuhn)通过一场地方性的迷信活动来研究清廷政府的运作体制,宇文所安(Stephen Owen)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回忆主题来研究中国文人的心态......所有这些,都让当时的中国读者觉得耳目一新。很多事情,似乎作为中国人,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仔细想想似乎也从没有人点破过;反而是站在外国人的视角上,却能对那些在中国人来说不成问题的地方,问出有意思的问题,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北京人在纽约》也同样如此。《北》中的那些中国人之间的人情世故,那些处世哲学之于中国人来说,就像天空之于飞鸟,流水之于河鱼,本身无足为奇;但是将他们放置在资本主义的坐标语境之后,本来那些就像空气一样无色无味的中式人际社会,就一下变得清晰异常:亲戚之间可以不讲情面,跟情人借钱也一定是要还的,没有人在乎你是否是个才华横溢的大提琴家......中国人所讲究的面子、关系、人情,似乎在美国都行不通了(其实美国人也是讲面子、人情、关系的[看看他们现在的总统吧],这也是《北》并不是一部现实主义电视剧的地方)。
借助美国的重商文化、强者崇拜,以及美国人之间的“人情淡漠”,中国观众得以在这个坐标体系下,清楚地将自己投射在这部电视剧中。《北京人在纽约》就是将非常典型的四个中国人,放在了美利坚的社会语境下,在生存能力和情感适应的坐标维度上,来看他们之间的爱恨沉浮。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北》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中国式type,然后将自己代入其中。我们可以来看看《北》的四位主要人物:
首先,王起明,我们的一号男主角。来美国后,经过短暂的不适应后,他立刻开始融入资本主义的文化当中,他在情感上鼓励老婆郭燕,在事业上开始从中餐馆的洗碗工开始干起,一路发家成为老板——他就像是中国第一代的“下海族”,勇于拼搏,希望能混出个人样来。但当面对好友去世、女儿叛逆时,他又变成了最传统的中国人,他希望能对朋友讲义气,获得女儿的尊重和认同......电视剧行将结束时,王起明又陷入了债务危机,但他已经能开始以“美国人”的方式去应对,这是他在美国生存能力“养成”的最好体现;但好友老李的去世、女儿对他的恩断义绝,又让他在情感上逐渐开始质疑美国。
然后,郭燕,王起明的前妻。她从来美国的第一天起,就在能力和情感上无法适应;哪怕最后和大卫结婚,她依然无法分清公和私之间的界限:对前夫的愧疚之情,使她在无意之间把大卫公司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了前夫,导致了大卫破产;而在与大卫离婚后,她又非常中国式“不蒸馒头争口气”地不要任何大卫的财产,以证明自己不是为了钱才嫁给大卫。郭燕在美国仅有的一点工作上的成功,依靠的也是中国人传统的勤勉和韧性;她努力想要在情感上接受美国文化,但终究宣告失败。在剧终字幕对剧中人的交待里,她在攻读完学位后,选择回国工作。
阿春,王起明的情人。无疑,她是全剧最适合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能力上。她能迅速洞悉美国文化,并且利用美国式的规则为她自己打下了一片天地。她既是王起明的情人,也是王起明在美国的导师;通过她的口,观众得以了解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并且也通过作为中国人的阿春,我们得以看到中国人的文化惯习在美国屡屡受挫的文化根源。
最有趣的,是宁宁,王起明和郭燕的女儿。她像一张白纸,来到美国——她不会像父母初来美国时那样只有华山一条道,父亲在美国打下的基业和她的年龄,赋予了她无限的可能性和可塑性。但是就是处于坐标原点的她,最后却选择了最叛逆、最可悲的一条路,不仅完全背弃了中国传统所认可的价值观念,甚至也成为了美国意义上的边缘人群(一说她吸毒后遭遇枪击身亡,一说她去了非洲或澳大利亚)。
在《北京人在纽约》的四位主人公身上,我们看到了1)不甘于后的中国(王起明)、2)踏实勤恳的中国(郭燕)、3)可塑性极强的中国(宁宁)以及4)在西方游刃有余的中国(阿春)。每一个观众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文化坐标,并且能够感同身受般地预想到自己在美国的境遇。
同时,片中的美国角色其实非常少,能数得上的也就是男二号大卫和配角安东尼两个人,而就这两个人也充斥着“脸谱化”的外表。男二号大卫的角色,其实在原剧本中也是一个华侨(原计划由陈道明扮演),而非“纯正意义上”的美国人。因为剧组内部的原因(一说陈道明不喜欢剧本,一说姜文提议找个“纯美国人”以凸显东西文化冲突),最终剧组才选定了会说中文的爱尔兰裔美国人戴博来饰演这一角色。
根据访谈,戴博在《北》之后,也曾接到很多中国影视剧的邀约,但他基本都拒绝了,因为这些影视剧,只是需要他那张美国脸和“符号化”的洋人身份——可事实上,戴博在《北京人在纽约》中,也同样是一个较为“脸谱化”的美国人,我们很难在他身上发现那种“人物成长”的轨迹。大卫和安东尼在《北》中,几乎就代表着全部的美国。
从这个意义上,《北京人在纽约》就像《剑桥中国史》一般,它用非常西方化的视角坐标(哪怕是伪西方),剖析了中国传统文化里不同类型的人情世故、文化惯习和个体性格。它与1980-90年代的“寻根文学”(如阿城的“三王”、莫言的《红高粱》系列、王安忆的《小鲍庄》)一样,《北京人在纽约》在本质上也是一部拷问中国传统社会观念的电视剧,只不过它全程美国外景拍摄的外壳,完全遮蔽了这一点——它的本质,无关美国,而是处于巨变中的中国人和他们无法改变、无从改变的文化之根。
或许也正是如此,这部电视剧才让如此多的国人如痴如醉,因为他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美国,更是那个波澜壮阔年代的他们自己。
5 ) 北京就是纽约
1993年《北京人在纽约》首播的时候,我12岁,读初中二年级。这部剧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阿春是个坏女人,第三者插足破坏了人家的感情,骚浪贱。被美帝腐坏堕落。
郭燕儿温婉贤淑,被始乱终弃,幸好遇到一个对她很好的美国人娶了她,在纽约当了阔太。
王启明是陈世美,出卖人格换得在纽约的人生。
宁宁到美国后疯了。
纽约是世界的中心。
前几天,我把21集《北京人在纽约》重看了一遍,下巴掉了无数次,起初不懂为什么我少女时代的记忆与剧情如此满拧,因为,今次发现的剧情其实是这样的:
阿春独立自强,有脸有胸有脑子有胆识,可以作为任何一个现代女性的典范,永远将命运握在自己手里,总之,一个大大的赞。重要是,她没有第三者插足。
原来郭燕儿不是被抛弃的,典型绿茶婊、小公举、傻叉。半推半就地跟王启明离了婚--迅速嫁给美国人--莫名其妙地跟王启明出卖了美国丈夫导致美国丈夫破产--不陪在破产的丈夫身边帮他度过困难而是以受害者姿态思考爱情离家出走--女儿到美国说恨她,她就完全不解决问题而是立刻跟自己姨妈去度假了--在自己姨妈家住着终日酗酒好像所有人都害她--说想通了要奋发图强开始读书然后就完全不管自己的女儿了--片尾说女儿不知所踪她就拍拍屁股回国当医生去了..............................WTF! Excuse me?????????????????
王启明也就是个典型中国北方直男,没啥好说的。
宁宁是新时代的阿春,在美国拥有了自己的青春完成了人之为人的成长,恋爱、读书、为非洲难民募款、去找自己的人生,超棒。
那时候的纽约也挺土的耶。
你看,这简直是两部电视剧。后来我终于明白,12岁读初中二年级的我,应该已经不会看不懂剧情了,只是,我的价值观变了。
如今,还是有人仅凭华服浓妆就判定一个女性骚浪贱,还是有人仅凭一个女性境遇的可怜就判定她是受害者,还是有人仅凭一个青年生活的出离主流价值观就判定ta有毛病不靠谱。当年的我,就是秉持这种价值观的人类。
多高兴,我成长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经历了宁宁,成长为阿春。可以像阿春那样说一句“在我这个年纪,我是无可挑剔的。”
纽约不再是世界中心,世界已经某种意义上讲“四分五裂”。科技与金融重新定义了一张世界版图,某种距离在缩短,另一种距离永远横亘在那里。生活方式上,如今的北京人与纽约人大概相似,80年代出国潮的北京人在纽约面临着什么,如今每个人在北京就面临着什么。
这里,充满各种机会和各种陷阱,有最牛逼的人和最漂浮不定的空气,你可以什么都不做混一辈子(就像剧终一直在纽约街头打油漆桶那个老黑兄弟一样),你也可以一夜暴富再一夜倾家荡产。在这个城市里,你可以成为一个绿茶婊,也可以成为一个仍然备受争议与责备的独立女性。全在你自己。在这个城市,你要注意你的对手也要防备着你的客户,你要小心你的律师,你要接纳感情的不确定和多样性......
这里,北京,就是纽约。
阿春不会嫁给王启明,然而她对王启明说“从前,我经常做噩梦,好像醒来你就会离开我。如今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们此生不会离开彼此。因为我们不再是热恋的情人,而成为没有秘密的朋友。”我不确定,是彼刻的纽约与如今的北京这种城市复杂度造就出这样的情感关系,还是这本就是人类情感复杂只是12岁的我理解不能。然而,于北京生活了十七年的我,对这样的剧设完完全全心领神会。只是,有一点,有必要说一下——
片中出现艾weiwei、冯小刚等当时文艺界炙手可热的新星大咖,而如今北京,仍然是这批大咖。
我想,也该换一拨人了。毕竟,“纽约”可不会让同一群人霸占着。
(ps. 彼刻的冯小刚活脱一个萧敬腾)
6 ) 小人物的成长史
这部剧我觉得除了剧本不错,其次一个亮点就是选角色很好。姜文,自大又有点可爱,坚毅又刚愎,使得王启明这个角色很丰富。阿春,几乎是完美,睿智美丽坚强。郭燕,温柔却软弱、脆弱。宁宁,心苦然而叛逆。大卫也不错,很有多元的感觉,一个词形容不过来。
剧情发展很丰富,峰回路转,有时候我觉得甚至有点过于抽象,摸不着头脑。短短21集看了很久,不拖沓,但是剧情内容发展确实非常丰富。有些空镜头拍得非常好,例如墓地、宁宁刚来时候飞走的气球、一直在打鼓的男子……
结尾也是颇有讽刺意味。
这部剧对女性角色塑造还是有点呆板,不够立体也不够丰富,与男性角色相比之下有些不足,可以理解。毕竟是男性视角的剧。有些剧情我认为可以深挖一下,然而它却暂停。有很多地方很有戏剧性也很有张力。
本剧最大的特色我觉得在于文化差异的展现与思考,以及对主人公成长过程的刻画,可以引发观众思考与共鸣,挺真实。不错的剧,主演也都很有魅力,值得一看。
我认为最灵魂的一句话是燕子的姨妈在酒后点出来的:“我永远不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我也忘记了中国人的滋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在世界的眼里还是贫困国家,早期去海外淘金的华人归属感弱,时间久了,融不进异乡的文化,也忘记了本土的味道,是一种无根的漂泊,有风光,更多是心灵的艰辛。
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是有精气神和气质的。可能现在是最可怕的时代,看对女人审美的标准就可知。
当年也许很震动,现在看来已觉得是老生常谈。不过姜文和王姬还是让人物充满了生气,演郭燕的整个跟一游魂似地,毫无魅力。
第一部反映在外国的中国人生活的作品,拍得很经典。
现在想想,这基本就是一个封闭系统里的“在”。跟真实的,或者大部分的纽约,没啥关系。也完全可以说,北京人在哥伦布大农村,一样成立,但移民的心态倒是蛮真实的。
现在才知道当初这部是姜文拍的啊,好小的时候跟着妈妈一起看的,现在觉得姜文超有范儿的~~
以前的编剧水平太高,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思考,每一个人物都有饱满的性格特征。人这种生物就是介于神与恶魔之间的。为了姜文而来,被郑晓龙和冯小刚圈粉。
粗拙到穿帮的《北京人在纽约》放置现在终于可以翻译成“异乡人在北京”了。塑造人物从来都不是冯小刚的强项,他最擅长的是刻画其深得真传的资本原则。将那些脸谱化的人扔进犹似天堂又似地狱的“纽约”并不是他领先了时代而是未来早已存在了历史当中。想当初冯小刚请姜文在戏里洗碗吃拳头,如今姜文正在戏外喊崔永元和冯小刚看《邪不压正》呢!
有钱人的天堂、没钱的人的地狱,不光纽约,北京也快了。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呵呵。歌不错。姜文不错。
3岁时的电视剧,以前的审查制度宽松多了,粗口,性暗示,咬文嚼字都有一股范。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只有胜利者的才配说讨厌。郭燕是中国式的优秀女性,可是由于自身没有主导力,产生了一些悲剧。为一直打鼓的黑人点赞
发现小时候真是看了无数国产电视剧啊。
很真实的反映出,出国热后的思考!
美国似乎没有多么大的变化,纽约还是纽约,看到圣诞时想起洛克菲勒中心那窄小的溜冰场,顿时就掉眼泪了。美国改变人太多了,也能理解姜文的不得已,最喜欢王姬,能忍能狠能善能恶。看90年代初国剧这么开放!多少亲热镜头今儿的电视剧里都没有!
吐血地发现:当年的我以幼齿的年纪观看了这么多部有着深刻时代内涵的电视剧,现在的我却死命拖着青春的尾巴不撒手倒回头去看了这么多部幼稚的电视剧。我的匪夷所思的电视剧之路啊~~~~~~~~~~~
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
郑晓龙领先这个时代近20年啊
有一种情怀,叫做american dream。有一种生活,叫做在别处。有一种灵魂,叫做漂泊。有一个地方,叫做回不去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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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回忆。原来导演是冯小刚呀,有个认识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他:站在中国主流思想的前端。一点没错。